广东海丝研究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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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南沙方案》落地调研(一):放大税收调控效能,推动南沙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
2023-07-14 16:45:10 电子书
导语:

税收有效贯穿社会生产、流通、分配、消费等各个领域,通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,强化创新领域激励等形式,在把握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内在结构及特点,促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《南沙方案》提出“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”,并推出“对先行启动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%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”的税收政策支持,立足南沙产业基础及规划布局,推动南沙加强建设参与国际竞争的现代化产业体系。
广东海丝研究院近日发布研究报告《<南沙方案>落地调研(一):放大税收调控效能,推动南沙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》,就南沙放大税收调控效能,推动南沙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出对策建议。
报告调研发现南沙15%企业所得税政策提升了外来投资吸引力,推升了创新型产业发展,同时也存在着税收优惠竞争力不突出、税收边界辐射力不明显、税收调控推动力不平衡、税收政策传播力不充分、产业空间承载力不充足等实施难点。
报告通过总结15%企业所得税已施行地区的经验借鉴,融合调研反馈建议,就南沙放大税收调控效能,推动南沙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对策建议:
1. 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提升税收优惠能效
一是发挥政策叠加效应。积极推动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叠加,企业既符合政策规定的减按15%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,又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,向上争取同时享受。
二是放宽政策享受条件。降低政策准入门槛,将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%以上的指标要求降低至50%,并将免税收入、不征税收入等从收入总额的计算中扣除。
三是延长政策执行期限。匹配优惠目录行业发展特点,针对八大类重点行业中投资规模大、经营周期长、经济见效慢的产业,适度延长政策执行期限。
四是拓展政策实施范围。积极争取“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%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”政策覆盖广州南沙自贸区全域,发挥3个先行启动区和自贸区联动发展优势。
2.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,打造协同发展网络
一是加强税收—产业动态监测。政府部门牵头建立“税务—产业”联盟链,打通税务链、金融链、产业链的数据通道,完善产业统计制度与口径,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。
二是协同各先行启动区实现错位合作发展。推动各先行启动区在产业布局上,优势互补、错位发展,产业形态各具特色,避免同质竞争,并有效弥补产业链缺失环节,实现组团发展逐步向规模化、市场化和国际化发展。
三是探索实施“先行启动区+”战略。利用广东自贸区联动发展区建设机遇,探索实施区域互助合作“先行启动区+”战略,尝试“先行启动区企业+联动发展区资源”、“先行启动区产品+联动发展区市场”、“先行启动区总部+联动发展区基地”、“先行启动区研发+联动发展区制造”等新合作模式。
3. 做强政策宣传指引,打通政策落实梗阻
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。强化税收优惠政策指引,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政策“搜索难”“掌握难”“操作难”的实际痛点。强化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,采用全面覆盖与精准到位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政策宣传。
二是做实做细企业摸查。利用税收大数据资源优势,积极跟踪分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运行情况,事前做好调查摸底,通过全方位筛选确保可享惠企业“能享尽享”。
三是精准开展政策辅导。打造企业所得税优惠认定系统,利用数据分析对纳税人“应享未享”疑点实施多维度监控。建设税务信息智能推送系统,为企业的行为特征和属性特征“画像”,快速响应企业涉税诉求和办税疑难。提供“税务管家”精细服务,帮助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、业务重组、主辅分离等形式充分享受税收优惠。
四是推进高效便捷纳税。完善政策落实制度机制,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制度和规范,明确并统一工作标准和指引。建立政策效应评估机制,准确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的效用,动态对税收优惠政策加以改进和合理利用。
4. 强化特色载体支撑,扩增产业容纳空间
一是提升明星项目带动能级,推动高端创新载体快速投入运营。推动已签约项目按时开工,协助已开工项目准时投产。
二是加强产业生产配套建设,创新土地供应方式和绿色安全生产管理。实行“先租后让”等土地弹性出让方式,鼓励启动区内企业对厂房设施等进行合理化改造,完善绿色经济模式,做好绿色安全管理。
三是推进园区综合配套建设,形成生产、生活、生态协同发展氛围。完善生活配套、社区配套、商业配套等,参照新加坡及苏州工业园区“邻里中心”社区商业模式,打造商业服务中心。
5. 推进三地税收合作,优化创新政策供给
一是联合成立粤港澳税制研究机构。依托粤港澳大湾区(南沙)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财税资源优势,加强与香港、澳门有关税务学会以及各高校研究机构合作,共同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税制研究与交流中心,为国家调整出台新的税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。
二是强化粤港澳三地税收服务共享。在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的背景下,积极参与大湾区内城市信息共享建设相关工作,提升大湾区涉税服务效能。推进港澳涉税服务的“跨境通办”,建立“跨境通办政务服务专区”,推动优质公共服务向港澳延伸。
三是建立粤港澳涉税争议解决机制。统筹粤港澳三地发展的高级别税收合作协调机构架设,建立税收事先裁定与争端解决机制,推动建立三地认可的涉税争议协商解决程序。